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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发症”在诊疗行为中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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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医疗行为中若出现并发症,医院是否有责任?”经调查,大多数医务人员的回答是“当然没有责任。”问其原因,解释说“并发症是我们医务人员难以预料,也不能避免的,这是诊疗行为中的常见现象。”那么,对于诊疗中出现的“并发症”造成患者损害的,医院真的不负责任吗?专家指出:应辩证看待“并发症”在诊疗行为中的责任。
作者 徐青松
出处 《中国卫生》 2012年第7期80-81,共2页 China H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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