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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侦办“零口供”案件—以一起“零口供”案件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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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证据”一章第48条规定了8种证据,其中第五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即口供.过去曾被办案民警称为“证据之王”,对证明案件事实具有独特的证据价值。绝大部分刑事案件需要通过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来认定犯罪事实,予以定罪量刑。但是,近年来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和侦查工作日趋法治化,加上各类媒体、影视的负面引导.
作者 宋伯言
出处 《派出所工作》 2012年第7期64-66,共3页 Police Station 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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