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就新设合并的权益法、购买法和新起点法的会计处理进行比较,认为采用权益法和购买法对企业新设合并进行处理是不对的,建议企业采用新起点法进行相关核算。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12年第6期43-44,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基金
2011年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煤炭资源整合中资本运作模式调查与研究"
山西省规划协调办重点立项研究课题"煤炭资源整合与重组模式构建运行及财会问题研究"(项目编号:SXGH08-06)的部分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