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浮动抵押能否适用《物权法》一般抵押条款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我国《物权法》将浮动抵押制度放在第四编第十六章抵押权第一节一般抵押权中规定,根据这种立法体例,浮动抵押要适用一般抵押权的规定。事实上,浮动抵押在受偿次序、权利保全、实现等方面的许多规则是不能适用于一般抵押条款的。我国立法应对浮动抵押专设一节加以规定,建立浮动抵押自身的符合逻辑的运行规则。
作者 刘媛
出处 《财会月刊(下)》 2012年第6期56-57,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

二级参考文献7

  • 1王闯.《规则冲突与制度创新》,《人民法院报》,2007年6月27日第6版.
  • 2梁慧星.特别动产集合抵押-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解读[N].人民法院报,2007-9-13.
  • 3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精解[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327.
  • 4李政辉.论浮动抵押[M]//梁慧星.民商法论丛:第14卷.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699.
  • 5王闯.规则冲突与制度创新:上--以物权法与担保法及其解释的比较为中心而展开[N].人民法院报,2007-06-20(6).
  • 6梁慧星.不宜轻率规定“动产浮动抵押”[EB/OL].中国民商法律网.2006—1—24.
  • 7高圣平,孔嘉.浮动抵押权登记制度研究[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9(3):58-62. 被引量:6

共引文献5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