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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闻事件:贵州加大对高速公路车辆偷逃过路费惩处力度 《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车辆行驶高速公路偷逃过路费的行为加大了惩处力度。 《条例》规定,对两次以上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高速公路经营者有权拒绝其通行,并向社会公布。
作者 王博
出处 《商用汽车新闻》 2012年第24期21-2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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