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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帮助村民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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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租种”莫名其妙变“转让”2001年,丹东东港市某村年逾六旬的老陈闪为年纪大了,就想把自己的7甫多旱田地转租给别人耕种。村治保主任庞某得知这一消息后,连忙找上门来,“老陈,你的地给谁种都是种,不如让我来种吧。我每年从收成中拿出一部分粮食交给你。算是租金,你看咋样?”
出处 《检察纵横》 2012年第7期44-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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