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课程标准》)中关于小学生习作目标是这样表述的一一“对写话有兴趣,留心周围事物,写自己想说的话,写想象中的事物……(1—2年级)”;“乐于书面表达,增强习作的自信心。愿意与他人分享习作的快乐……(3-4年级)”我们从“有兴趣”“乐于”“自信心”“愿意”“分享快乐”等词中,读出了新课标对学生习作的人性关怀。应该说,培养低段学生写话能力,就是为了激发学生的兴趣,使写话成为孩子们心灵的乐园,成为他们展现自我、传递信息、交流情感、憧憬未来的舞台,并最终为高段的习作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