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政府提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战略的最终目标是要解决区域、城乡及群体之间发展的非均衡。现阶段迫切要解决的是贫困地区、农村和弱势群体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严重不足,从而影响其生存和发展的能力问题。从基本可行能力的视角对均等化的理论研究和政策实践进行审视,发现按均等化的标准执行的公共服务政策,使最需要服务的群体没有得到服务,服务的供给没有实现个体意义的能力平等。本文认为出现上述问题的关键是混淆了作为发展条件的基本公共服务与作为发展本身的个人能力的区别,并忽视了个体的差异性。基本可行能力平等是一个包容性的概念,能兼顾服务的普遍标准与个体能力差异。因此,我们应更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念,以个体基本可行能力的平等引导均等化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出处
《求索》
CSSCI
2012年第6期152-15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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