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确把教学作为学术,大概始自欧内斯特-博耶(ErnestL.Boyer)。1990年他的《学术反思——教授工作的重点领域》出版,认为“古老的对‘教学与研究关系’的讨论已经过时,给予我们所熟悉的和崇高的术语‘学术’一个更加广泛、更有内涵的解释的时候已经到来,它将能够给大学教师的全部工作以合理性。不错,学术意味着从事基础研究,但一个学者的工作还意味着走出单纯的问题研究,寻求问题间的相互联系,在理论与实践之间建立桥梁,并把自己的知识有效地传授给学生”。他提出,“教授的工作应该包括四个不同又相互重叠的功能,即发现的学术、综合的学术、应用的学术和教学学术。”博耶后来担任了美国卡内基教学促进基金会第七任主席,他不遗余力地宣传其主张,推动了美国大学教学学术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博耶逝世后,其继任者李·舒尔曼(L.S.Shulman)对教学学术的基本特征进一步作’了论证。他认为,“教学之所以能够成为学术,主要是因为以下两点:第一,从过程上说,实践教学学术的过程;黾和科研一样的,它都要经过问题的选择、查找与问题有关的相关资源、确定解决问题的方案,实施解决方案,并对得到的结果进行分析和反思;第二,教学学术的成果也同科研一样,具有将成果公开、交流、评价和建构的特点,因此教学应当被视为学术的一种。”之后,不断有研究者就教学学术的内涵与外延展开探讨,虽然现在还没有达成共识,甚至还有排斥者,但是教学学术在美国大学走向制度化却是有目共睹的事实。
出处
《复旦教育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4期1-1,共1页
Fudan Education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