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国教育家第斯多惠说;“教学的艺术不在于传播的本领,而在于激励、唤醒和鼓励。”《课程标准》中明确指出:“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语文课程必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习的特点,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爱护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充分激发学生的主动意识和进取精神,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教学内容的确定,教学方法的选择,评价方式的设计,都应有助于这种学习方式的形成。”为了开发学生的智力.充分调动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发挥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作用,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我们必须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出处
《大观周刊》
2012年第32期204-205,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