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时,如何确定内部控制评价主体是一个全新的课题。我国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中存在内部控制评价主体不明确或者不合理的现象。本文阐述了内部控制评价主体对于内部控制评价的意义、分析了当前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评价主体的构成类别以及各种内部控制评价主体选择的优劣,提出了内部控制评价主体选择时需要关注的问题,得出的结论是由监事会作为最高级别内部控制主体,切实承担起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有利于实现内部控制评价的目标。
出处
《现代商业》
2012年第14期270-271,共2页
Modern 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