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务犯罪案件决定逮捕权"上提一级"的改革实践两年多来暴露出很多问题,如存在宪法法律障碍、损害司法公平、增大司法成本、降低诉讼效率以及犯罪嫌疑人权利救济途径缺乏等。法学理论界已有的其他改革方案也利弊参半,不具有可行性。综合借鉴已有各种方案的优劣,实行职务犯罪案件异地同级审查逮捕程序改革模式可能是较好的选择。异地同级审查逮捕改革方案有利之处甚多。根据就近原则、"一传一"原则、参考办案数量原则确定异地同级审查逮捕的检察院,并从移送审查逮捕程序、审查决定逮捕程序、侦查活动监督程序、发现不应当逮捕纠正程序、不服不逮捕决定异议程序、犯罪嫌疑人权利救济程序及其他程序等7个方面进行程序设计。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7期152-159,共8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