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政府试图解决而又一直未解决好的问题。文章从行为主体角度探讨我国集体林权制度变迁的内在逻辑。林产品具有生态属性和商品属性的双重性,不同行为主体对林产品的特征偏好不同,常常存在目标冲突,从而引发行为主体间的利益博弈。博弈的过程就是低效率制度长期驻存的过程,博弈的结果使得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模式呈现出多样化特征,进而具有不同的制度绩效。
出处
《现代经济探讨》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7期14-18,共5页
Modern Economic Research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跟踪研究:基于行为主体的考察”(项目编号:10YJA79007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