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证券交易中,证券商在向投资者推介、销售证券时应了解投资者的教育背景、投资目的、经济地位、投资经历,所推介和销售的证券应适合投资者的需要,并具有合理的根据。在美国法上,适合性规则主要是一种自律规则,适用于证券市场。在司法实践中,违反适合性规则也可能构成证券欺诈。该规则对于保护投资者特别是散户投资者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欧盟以及日本、韩国等立法中已经规定了明确具体的适合性规则。我国的证券立法中应积极加以借鉴。
出处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2年第4期68-74,共7页
Journal of Hebei Youth Administrative Cadre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