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农村犯罪的现状已严重妨碍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近些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陇县经验",植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立足于社会矛盾日益复杂,司法审判的公信力不高,涉诉涉访案件居高不下的现状,适应广大群众解决纠纷的需要,是构筑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推进司法改革的有益探索,是人民司法的宝贵财富。在能动司法视域下,农村犯罪预防工作必须逐步建立起独立的国家预防——民间预防知识理论体系,在预防措施上必须有利于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出处
《唯实》
2012年第1期78-80,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