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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称微电影等需先审后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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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国家广电总局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要对网络剧和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先审后播,即节目播出前应进行内容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上网播出。
出处 《计算机应用文摘》 2012年第21期9-9,共1页 Chinese Journal of Computer App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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