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济法是法的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经济法学是法学体系中的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经济法与经济法学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不应混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不调整经济法律关系。在经济法律中,往往有属于不同的法的部门的法律规范。经济法律的部门法属性,决定于该法律中哪一种性质的法律规范是主要的。国内法和国际法的划分标准,是法的创制主体。涉外经济法是由一个国家创制的,它属于国内法体系中的经济法的范围。
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8期214-220,共7页
Social Science Fr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