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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幸福:公民积极参与公共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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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许国鹏在《河北法学》2011年第4期撰文认为,宪法作为固化革命成果的重要载体应延续革命期间培养的精神,确保公民参与公共事务、追求公共幸福。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选举法》和《代表法》有利于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须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宪政体制和权利保障体系,消除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障碍,真正实现共商国是、共谋发展、共享成果。
出处 《公安研究》 2012年第4期32-32,共1页 Policing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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