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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功能收入分配和规模收入分配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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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程恩富、胡靖春、侯和宏在《马克思主义研究》2011年第6期撰文认为,功能收入分配也被称为要素收入分配,从收入来源角度研究收入分配,属于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规模收入分配也被称为家庭收入分配,关注不同阶层的人口比重与其收入比重的关系,属于国民收入的最终分配。一般而言,功能收入分配差距越大,规模收入分配差距也越大。研究国民收入分配的第三种方法是从最终用途来划分,国民产出又可以被分为投资和消费两大最终用途。在当代经济中,政府是最大的经济主体,政府通过调节国民产出的最终用途影响功能收入分配与规模收入分配。
出处 《公安研究》 2012年第4期96-96,共1页 Policing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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