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法治国家为使行政机关能够更好地做到依法行政,防止行政主体滥用职权,违法行政,都设立了种种监督机制。然而行政主体在进行管理活动时出现违法或不当的行为,都不同程度地侵害法律所保护的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并且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处于不对等的地位,行政相对人并不能凭借自身的能力去解决,因此需要运用有效手段予以救济。本文通过对我国现行权利救济制度的研究和分析,指出其不足之处和缺陷,在比照分析西方发达国家行政救济机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及特点,提出完善我国行政救济机制的建议及措施。
出处
《求索》
CSSCI
2012年第7期232-23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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