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风险社会中,基于预防风险的需要,传统刑法理论受到了冲击。基于此,理论上出现了风险刑法理论、安全刑法理论、敌人刑法理论。风险社会的刑法立场,不应是全盘否定传统刑法理论,而应是在传统刑法理论内部进行适当调整,承认刑法具有一定的割裂性。
出处
《河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7期68-70,共3页
Henan Social Sciences
基金
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1BFX106)
河南工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基金项目(2011BS039)
2009年度北京师范大学自主科研基金资助项目(2009AB-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