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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自7月1日起实施汽车限购 广州成为第四个实施汽车限购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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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州市交委6月30日晚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广州市试行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通告》,正式进行汽车限购。此通告于2012年7月1日零时起实施,将试行一年,未来一年内,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配额为12万辆,每月1万辆。广州成为继上海、北京、贵阳之后,我国第四个实施汽车限购的城市。
出处 《汽车驾驶员》 2012年第8期10-12,14-16,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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