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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事集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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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税总局明确股权激励所得税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明确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立即可以行权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行权时该股票的公允价格与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和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公告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证券时报网)
出处 《税收征纳》 2012年第7期51-5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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