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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物致知”还是“致知格物”?——宋明理学对于“格物致知”的发挥与思想分歧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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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格物致知"语义甚丰,程颐、朱熹将其解说为"格物穷理"。"格物穷理"有将"理"与"心"分作两件的危险,故遭到陆象山和王阳明的反对。陆象山和王阳明都坚持"心即理"。"心即理"在陆象山那里主要是理不离心,"无心外之理",而在王阳明那里,更有"心即是理",所以他于"心外无理"之外,更提出"心外无事"。与程朱不同的是,王阳明将"格物致知"解说成"致知格物"。而"致知格物"实则就是"致良知",就是"致吾心良知于事事物物"。阳明心学虽然维护了"理"与"心"以及"致知"与"格物"的一贯,但却导致了"致知"在"格物"之先这一明显不合《大学》所言序次的尴尬局面。经典诠释如何在忠实原意的条件下又有创造性的发挥,真是一个大问题。
作者 罗安宪
出处 《中国哲学史》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72-77,63,共7页 History of Chinese Philosophy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 1《佛祖历代通载》卷十六.
  • 2.《朱子语类》卷九[M].,..
  • 3《二程集》(第一册),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29页.

共引文献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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