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董必武是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中系统接受法学教育,并且一生致力于法治活动的法学家。董必武早期法治思想形成于有法制无法治的旧中国,其法治思想的形成契合着时代脉搏、遵循着实践—学习—实践的逻辑规律。在法治被边缘化、法治精神缺失的时代,董必武业已开始广义上的依法维权的法治实践,实践催生董必武早期法治思想的萌芽;法治实践和时代潮流促使董必武选择了学习法律的道路;法律理论学习有力地推动了董必武依法开展革命活动的自觉实践,在运用法律武器开展革命工作中,其法治思想初步形成。
出处
《学术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7期210-213,共4页
Academic Forum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董必武法治思想研究"(09CDJ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