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运用文献研究和比较方法探讨刑法规制兴奋剂使用的可能性及途经。兴奋剂的使用不仅伤害运动员的身体,而且损害公平、公正的体育精神,因此,世界各国都制定了相关法律对其予以规制。有的国家还将其规定为一种犯罪行为。我国现行刑法规定未将使用兴奋剂行为作为犯罪处理,可以考虑在以后时机成熟时规定单独的罪名对这种行为予以刑法规制。
出处
《体育文化导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8期5-8,共4页
Sports Culture Guide
基金
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竞技体育领域犯罪问题研究"(2011FTY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