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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发布: 供应土地须是“净地”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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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国土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新修订并已于7月1日施行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部分热点话题作进一步说明。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重申,《办法》重在强化对闲置土地的预防和监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供应的土地必须是“净地”,禁止“毛地”出让,防止因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土地闲置。
作者 刘振国
出处 《国土资源》 2012年第7期39-39,共1页 Land & Re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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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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