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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禁用亚硝酸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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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今后酒店、大排档、小吃店等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亚硝酸盐作为食品添加剂被全面叫停。公告显示.为保证食品安全,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
作者 夏文
出处 《农产品加工》 2012年第7期31-31,共1页 Farm Products Proces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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