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1月1日公司法正式颁布运行。新出台的公司法修订了旧法中计划经济的遗留痕迹,更加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然而,从法条的公司法到实践的公司法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法官、律师和学者们共同解决。本文就新法条中容易出现争议的几个部分作了粗略说明,包括应该如何适用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约束,公司出资中的非货币财产应如何确定其估计价值,公司法在实践中应如何界定股东抽资出逃等问题。
出处
《现代营销(下)》
2012年第7期28-28,共1页
Marketing Management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