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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年报审计业务报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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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会协[2012]122号各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报备的有关规定,各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证券所")应当通过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开展网上报备。为进一步明确业务报备工作的有关要求,保证业务报备工作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北大核心 2012年第6期24-24,共1页 The Chines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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