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钨、稀土等优势矿种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的要求,部正在研究制订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管理办法。在具体办法未出台前。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经研究,部决定调整钨、稀土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登记审批权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出处
《中国金属通报》
2012年第24期19-19,共1页
China Metal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