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合理规范家电回收渠道的目的,国务院六部委在该《管理办法》中规定,对国内在售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企业和进口企业征收处理基金,其中将对企业征收电视机产品每台13元、冰箱每台12元、洗衣机空调每台7元、电脑每台10元的费用。而根据2011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国内电视保有量约为5。2亿台,冰箱约3亿台,洗衣机约3.2亿台,空调约3.3亿台,主要大家电产品共计约14.7亿台。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1年生产彩色电视1.2亿台,电冰箱0.87亿台,洗衣机0.67亿台,空调1.34亿台,微型计算机3.2亿台计算,若按照上述管理办法,中国年征收基金规模国内生产部分约为70亿元左右。
出处
《中国科技投资》
2012年第18期24-28,共5页
China Venture Capit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