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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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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二)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三)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四)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五)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六)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七)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八)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各地区、各部门在做好上述重点工作的同时,要按照《条例》规定,进一步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
出处 《上海企业》 2012年第7期91-91,共1页 Shanghai Enterp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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