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居民(自治)社区是广大居民日常生活居住的区域性社会共同体,是人们日常生活最为基本的自治社会单元。在当前深圳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社会矛盾和社会群体向居民(自治)社区汇聚的新形势下,建立健全相应的社区矛盾调处机制,对于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建设和谐社区,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社区矛盾调处机制是基层社会矛盾调处的基本制度及组织单元,社区矛盾调处机制的效果如何关键在于其对于社区环境适应性。
出处
《特区实践与理论》
2012年第4期50-52,68,共4页
Practice and Theory of SEZ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