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既是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又是地方一级的国家机关,行使一般性地方国家机关的相应权力,两者的权力和职能存在着一定范围和程度的交叉与重叠。在实践中,存在着一般地方行政权挤压自治权的情形,民族自治地方立法自治权配置尚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为了使自治权得到更好的贯彻和落实,需要对自治权配置进行科学论证,合理划分,加强民族法体系建设,建立自治权行使的监督机制,寻求自治与共治的平衡与统一,创新政府管理模式,加强服务型政府构建。
出处
《内蒙古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4期93-98,共6页
Inner Mongolia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民委民族研究课题(编号:2012-GM-036)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编号:11YJA850029)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编号:DC11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