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党内法规工作实践中,有时会出现同位阶党内法规之间或上下位阶党内法规之间相互冲突、相互抵触现象。划分党内法规效力等级,有助于防止和解决这类法规“打架”问题。根据中共中央近日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党内法规的制定机关层级有所不同。不同层级的党组织制定的党内法规效力不同,由此形成党内法规效力等级体系。不同位阶的党内法规发生冲突时,应当选择适用位阶高的党内法规,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上位法规优于下位法规”。党内法规的效力等级是:
出处
《秘书工作》
2012年第7期55-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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