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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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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 《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1年12月23日第41次教育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教育部部长袁贵仁二○一二年一月五日 (2004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发布,根据2012年1月5日《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出处 《基础教育改革动态》 2012年第13期16-22,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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