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层医院临床护士因工作条件的限制及职业防护意识淡薄,锐器伤的发生率仍较高。调查显示,三级甲等医院医务人员锐器伤发生率为47.45%,而二级甲等、二级乙等医院医务人员锐器伤发生率分别为52.84%、71.43%,几乎大半以上医护人员受到锐器伤。在基层医院,锐器伤后的防护措施不到位,护士获得的职业防护远不能满足护士的需要。近年来随着血液传播性疾病的日益增多,基层医院临床护士正面临着严峻的职业暴露危险,
出处
《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报》
2012年第12期1644-1645,共2页
Journal of Qiqihar Medic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