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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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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卫生局、安全监管局、国税局、地税局、总工会,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人13计划生育局、市场安全监管局、国税局、地税局、总工会,横琴新区地税局,省直各有关单位:为做好高温天气下劳动保护工作,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要求,现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
出处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2年第17期7-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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