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理学》在法学体系和课程设置中是专业核心基础课程。学好法理学可以为学习法学其他学科打下良好的理论基础,也是培养法律职业者理论素质的需要。笔者认为,法理学教学改革首要解决法理学应该“教什么”和“怎么教”的问题。结合法理学课程的自身特点,教师在怎么教,主要是教学方法上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一些改革和尝试。
出处
《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B12期71-72,共2页
Journal of Shihez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