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郑风淫"是朱熹《诗集传》对《诗经.郑风》的定性,他不仅将《郑风》中的15篇作品认定为淫诗,而且称其"皆为女惑男之语",是淫诗之最。这一认定并不符合作品文本实际。《诗经.郑风》21篇作品包含了郑人好贤、游乐、恪守礼俗、担忧国事、兄弟友爱、夫妻和睦等各种内容;而表达男欢女爱的所谓"淫诗"仅有8篇,这一比例与其他国风相比,并无特别之处,表现程度也远不及《召南》露骨。朱熹《四书集注》也明确阐释"郑声"为"郑国之音"、"淫"为"乐之过而失其正者也"。他之所以以"淫诗"斥《郑风》,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否定毛序的"美刺"传统,建立自己的诗学体系,因此故意将孔子的"郑声淫"曲解为"郑风淫",借圣人之言壮自己的声威。
出处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4期155-160,共6页
Academic Journal of Zhongzh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