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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净化”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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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出台“六不能、十不宜”等原则,引导村民将其写入选举办法和村民自治章程中,“净化”村官的入口;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乡镇纪委监督职能,给村干部权力套上“紧箍咒”
作者 郑良
出处 《瞭望》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0期52-5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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