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对个人高等教育选择风险成因分析,站在社会学角度从宏观、中观、微观的视角选用均衡理论来规避个人高等教育选择风险,从按照分层次实施各类教育,建立、完善对经济贫困家庭和较低社会阶层家庭子女资助制度,对民办高校和高职院校应由国家立法机构制定法律制度等方面作出理性思考,其目的在于降低高等教育个人选择风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出处
《黑龙江高教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8期30-32,共3页
Heilongjiang Researches on Higher Education
基金
陕西省教育厅批准课题"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途径选择及影响因素研究--以陕西省商洛市为例"(编号:12jk0165)
商洛学院科研计划项目(编号:10sky004)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