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社会生产力得到了极大地解放和发展,建立了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新经济制度框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大大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大幅度增长。但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加快,我国现行农村土地制度出现了种种弊端:产权主体虚置,土地各项权利界定不清;农地经营分散,难以形成规模经济;土地流传困难,难以适应经济发展。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制度。
出处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7期22-23,共2页
Journal of Chife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Chines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