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将森林资源予以资产抵押,使森林资源的权利人在不转移对森林资源资产的占有,而将资产抵押给银行或其他债权人作为借款的担保,实现“资源变资金”,对促进资金与资源的流转,促进林业发展意义重大。目前,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入,林业投融资体制的发展,林权抵押已成为现实需要。但非国有林权在抵押权设定范围、抵押登记及抵押贷款等方面,急需统一的立法与适用规则。探讨非国有林权抵押的法律依据、抵押权设定范围和抵押操作程序等方面的问题,将为非国有林权抵押提供法律上的支持与保护。
出处
《云南林业》
2012年第4期52-55,共4页
Yunnan Fore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