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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省内异地用血9月起可报销 卫生部《关于做好方便无偿献血者及相关人员异地用血工作的通知》指出,从9月1日起,无偿献血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省内异地用血将可报销。具备条件的省份之间,应当积极推进跨省异地用血报销。
出处 《山西老年》 2012年第8期68-6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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