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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签劳动合同后能否再主张双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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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咨询台:我于今年1月底被某公司录用后.到5月底公司才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我同意补签.但要求公司依照未按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须支付双倍工资的规定.给我补发2至5月的双倍工资。公司有关部门以此前已接口头约定按月足额向我支付了工资,且现已决定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了我的要求。请问。补签劳动合同后能否再主张双薪?
出处 《四川劳动保障》 2012年第7期39-3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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