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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计件工资,也不能用超产奖代替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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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小保:我们于2012年初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由于公司订单供过于求,我们常常被要求加班,但一直以来公司都没有向我们发放过加班费。日前.我们就此向公司提出了质询,被告知我们系实行计件工资,多付出了劳动本身就多得了报酬,更何况公司年底还将依据合同约定发放超产奖,故我们无权再要求发放加班费。对吗?
出处 《就业与保障》 2012年第7期6-6,共1页 Employment and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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