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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代理”圈走36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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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江苏省海安县警方破获一起公安部督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司某(57岁,江苏通州人)、马某(33岁,山东省博山县人)为首的犯罪嫌疑人利用所谓的“股权代理”业务,以巨额回报为诱耳,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高达3600余万元。
出处 《南国博览》 2012年第7期23-24,共2页 The South of China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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