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现代民主社会,公共政策必须以公共利益为指针已成为共识。而谁作为界定公共利益的主体来确定某一公共政策需要实现的利益分配恰恰是公共利益话语中需要厘清的内容,也是公共政策和公共利益获取合法性的必要环节。在当代中国,要精准地反映并表达公共利益,执政党(政党)、政府、民主党派、学者专家、社会团体、公民个体等必须在公共信息对称的前提下,以均等的话语权进行相互沟通与交流,共同对公共利益作出科学的界定;且应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听证会、民意调查、各种类型座谈会、电子投票、网络论坛、远程视频会议、邻里集会等协商对话的平台实现公共利益的整合。
出处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4期13-16,共4页
Gansu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研究"(项目编号:11&ZD070)的阶段性成果